商品名:艾力
通用名:注射用鹽酸伊立替康
英文名:Irinotecan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適應癥:用于成人晚期/轉移性結直腸癌的治療,對于經含5-Fu化療失敗的患者,本品可作為二線治療。
臨床使用推薦:本品推薦劑量為350mg/m2,靜脈滴注30-90分鐘,每3周一次。
藥物劑量的調整:
對于無癥狀的嚴重中心粒細胞減少癥(中心粒細胞計數<500/mm3),中心粒細胞減少伴發熱或感染(體溫超過38攝氏度,中心粒細胞計數<1000/mm3),或嚴重腹瀉(需靜脈輸液治療)的病人,下一周期的治療劑量應從350mg/m2減少至300mg/m2,若這一劑量仍出現嚴重中心粒細胞減少癥,或如上述的與中心粒細胞減少相關的發熱及感染或嚴重腹瀉時,下一周期劑量可進一步減少到250mg/m2。
延遲給藥:患者中心粒細胞未恢復至1500/mm3以上前請勿使用本品。當患者曾出現過嚴重中心粒細胞減少癥或嚴重胃腸道的不良反應如腹瀉、惡心或嘔吐時,本品的使用必須推遲到這些癥狀,尤其是腹瀉完全消失為止。
療程:本藥應持續使用,直到出現客觀點病變進展或難以承受到毒性時停藥。
特殊人群:
1、肝功能受損的患者:當患者的膽紅素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105倍時,發生重度中心粒細胞減少癥的可能性增加。對該人群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當患者的膽紅素超過正常值上限1.5倍時,不可用本品治療。
2、腎功能受損的患者:本品不宜用于腎功能不良的患者。
3、老年人:特殊藥代動力學暫缺,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減退,選擇劑量時須謹慎。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有經驗的腫瘤專科醫生指導下使用。
2、當患者具危險因素,特別是WHO行為狀態評分=2;在一些罕見的情況下,患者被認為不愿遵守有關不良反應處理措施的忠告時,(當遲發性腹瀉一旦發生,需立即和持續給予大量液體及抗腹瀉治療),建議醫院應對這類患者嚴格管理。
3、本品不能靜脈推注,靜脈滴注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或超過90分鐘。
4、關于遲發性腹瀉:患者必須了解,在使用本品24小時后及中下周期化療前任何時間均有發生遲發性腹瀉的可能。即往接受過腹部/盤腔放療的患者,基礎白細胞升高的患者,其腹瀉的危險性增加。
目前,推薦的抗腹瀉治療措施為:高劑量的氯苯哌酰胺(易蒙停2mg/2小時)。這種治療需持續到最后一次稀便結束后12小時,中途不得更改劑量,本藥有導致麻痹性腸梗阻的危險,故所有患者以此劑量用藥一方面不得少于12小時,但也不得連續使用超過48小時。
除抗腹瀉治療外,當腹瀉合并嚴重點中心粒細胞減少癥(粒細胞計數<500/mm3時),應用廣譜抗生素預防性治療。當出現腹瀉同時伴有發熱;嚴重腹瀉(需均購買補液);開始高劑量的氯苯哌酰胺治療48小時后仍有腹瀉發生等情況,應住院治療。
5、血液學: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體溫超過38攝氏度,中心粒細胞計數<1000/mm3),應立即住院靜脈滴注廣譜抗生素治療;對出現嚴重腹瀉的患者,因其感染的危險性和血液學毒性會增加,應做全血細胞計數。
6、每次用藥前應預防性使用止吐藥,嘔吐合并遲發性腹瀉的患者應盡快住院治療。
7、若出現急性膽堿能綜合征,應使用硫酸阿托品治療(0.25mg皮下注射)。對氣喘的患者應小心謹慎。對有急性、嚴重點膽堿能綜合征患者,下次使用本品時,應預防性使用硫酸阿托品。
8、治療期間及治療結束后3個月應采取避孕措施。
9、在使用本品24小時內,患者有可能出現頭暈及視力障礙。
禁忌癥:
1、禁用于有慢性腸炎和/或腸梗阻的患者。
2、禁用于對鹽酸伊立替康三水合物或其敷料有嚴重過敏反應史的患者。
3、禁用于孕婦或哺乳期婦女。
4、禁用于膽紅素超過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5、禁用于嚴重骨髓功能衰竭的患者。
6、禁用于WHO行為狀態評分>2的患者。
藥物相互作用:
目前無藥物相互作用的報道,但伊立替康與神經肌肉阻滯劑之間的相互作用不可忽視,具有抗膽堿脂霉活性的藥物可延長琥珀膽堿地神經肌肉阻滯作用,非去極化神經肌肉阻滯劑可能被拮抗。
藥物過量:目前尚無過量報道。11期研究中,在嚴密觀察下劑量曾高達750mg/m2。最顯著的不良反應是嚴重中心粒細胞減少癥和腹瀉。因而,為防使用過量,應在專科醫院使用;目前尚無己知道解毒劑。
規格:40mg/瓶(按C33H38N4O6·HCL計)
生產企業:江蘇恒瑞